根據(jù)《佛山市教育局關(guān)于進一步推進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》《佛山市202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意見》等文件精神,結(jié)合今年中考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,設(shè)定——
市一中等10所學校第一批(含第1至3層市季華中學)錄取最低資格要求為643分;
公辦高中普通生錄取最低資格線為580分;
民辦高中普通生錄取最低資格線為450分;
公、民辦高中藝術(shù)特長生錄取最低資格線為400分;
公、民辦高中體育特長生錄取最低資格線為300分。
各批次普通高中招生錄取不得低于全市最低資格線(自主招生等特殊類另有要求除外),市、區(qū)投檔時根據(jù)實際可適當上調(diào),各學校錄取標準以實際投檔情況為準。
溫馨提示:
“最低資格線”不是指最終的錄取分數(shù),而是入圍最低要求,考生成績即使超過了資格線,不意味著一定被錄取,能否錄取和學校招生計劃、考生報考資格和志愿等情況有關(guān)。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最終錄取分數(shù)線不盡相同,但不得低于最低資格線。
(編輯:黃銀華)